受委托,对下列标的进行拍卖,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标的:
1、汾湖高新区芦墟浦南路691号房屋三年期租赁权,保证金:9万元。
2、汾湖高新区芦墟浦南路543号房屋三年期租赁权,保证金:7万元。
3、汾湖高新区芦墟浦南路541号房屋三年期租赁权,保证金:7万元。
4、吴江区松陵镇中山北路18号房屋三年期租赁权,保证金:70万元。
5、吴江区松陵镇笠泽路338号房屋一年期租赁权,保证金:35万元。
注:保证金以不可转让、背书的银行本票或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缴纳,收款人:苏州市吴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。
二、拍卖会时间、地点:2023年3月24日13时30分,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仲英大道1010号院内五楼。
三、报名截止时间:即日起至2023年3月23日16时止。
报名地点: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仲英大道1010号五楼
预展地点:即标的物所在地(预约看样)
四、电话: 18112729658
竞买人须凭有效证件(个人凭身份证、企业凭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、授权书及公章)在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保证金,逾时不予报名。
同见吴江日报2013年3月14日